新闻中心

当前位置: 首页新闻中心扫黑除恶 → 正文

扫黑除恶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扫黑除恶 > 正文

定了!这些“软暴力”行为或被严惩

发布日期:2019-07-08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[]

收到恐吓短信,被揭发隐私

遭跟踪滋扰、恶意举报...

“软暴力”与传统暴力不同,

但仍然产生重大危害

近日,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

明确依法惩处采用“软暴力”实施的犯罪

哪些行为属于“软暴力”?

“软暴力”犯罪将被如何惩处?

根据安排,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7月2日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,督导组主要受理陕西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,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陕西省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。

举报电话:029-81025110

举报邮政邮箱:陕西省西安市A806号邮政信箱

邮政编码:710065

受理来电时间为每天8:00-20:00。如有举报线索,请来电来信或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。

举报网址:www.12337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