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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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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办公室工作职责

一、在院长及主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关于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和政策,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,制定医院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二、负责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的二级明细账及卡片管理,负责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验收入库、领用、调剂、盘点清查、统计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三、负责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报废处置、对外投资、出租出借、担保等事项的上报审批工作,并负责及时收缴处置收益。

四、代表医院行使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职权,监督、指导各科室固定资产的使用、保管工作。

五、配合做好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工作,负责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后资产的移交、建卡入账工作。

六、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账目,对资产状况、清查结果,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财政局报告工作。